按洪武十四年,创编赋役黄册,以一百一十户为一图,其丁多者十户为里长,余百户为甲首。《明史·食货志》曰“成丁”、曰“未成丁”,凡二等。民始生,籍其民曰“未成丁”,年十六曰“成丁”。成丁而役,六十而免。其后法立弊生,里中有丁粮六、七百者,有数石数斗者,有州民置粮累千寄户逃役者,而当役则照里轮充不均甚矣。
万历十一年,署县事本府推官曾维伦尽收大小户暨州民,均派里甲,以八十石为率,五日成籍,积弊悉平,民有扶危挈弱、治病良方之颂。
——(清)覃瀚元修、袁瓒等纂:光绪《黄梅县志》,光绪2年(1876)刻本
“五日成籍”?!!! 朝廷给的普查期限可是5年啊。他是爽了,偷工减料,还赚了虚名,可把我累死了。还治病良方呢,在我看来是居家旅行,杀人灭口之良药,那么多人就人间蒸发了。真是他逍遥,我买单。
